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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林纳达是加勒比地区唯一一个同时拥有投资公民身份(CBI)计划和持此身份可以申请美国E-2签证的国家。格林纳达于1989年3月3日与美国签署了E-2条约,至今已有30年历史。最佳公民身份指标(PBS)得分加勒比地区排名第一。
格林纳达政府于2013年8月29日通过了2013年15号移民法案,该法案设定为通过投资格林纳达可以获得永居身份和国籍,格林纳达和美国是商贸缔约国,可申请美国E-2签证,作为去美国的跳板。
美国EB-5 投资移民项目于1990年起实行,目的是吸引海外投资移民者来美国投资及创造就业机会。此类签证每年有10000个名额。根据此方案,外国移民申请人在美投资创设有利于美国经济的商业性企业,并创造10个全职的美国工人就业机会,即可获发二年期的条件式移民签证。二年届满前90天,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,可申请条件移除,而成为永久居民。